Saturday, September 10, 2011

商品拜物教(commodity fetishism)

 

「商品拜物」是馬克思從黑格爾、亞當·斯密等哲學家處借用而來、在《資本論》中對其進行了詳細的論述的一個概念。 「商品拜物」原指原始部落對山川樹石有靈的崇拜投射,(後又指女巫所賜的護身符)。它指的是宗教給物賦予超自然的力量,也指之後人們對物的崇拜。《資本論》的第一章指出,商品拜物教是與資本主義社會的發展分不開的。馬克思首先根據費爾巴哈對宗教崇拜的解釋區分了商品拜物與宗教崇拜的區別:宗教崇拜是人們創造一種宗教,然後賦予其人自身沒有的能力。而商品拜物是將商品的價值看作是它自身固有的,與生俱來的屬性,而不是人們勞動的體現。在商品拜物時,人和他的勞動通通不見了踪影,人們忘記了商品的價值體現的是人勞動的價值,而首先考慮的是商品自身的價值。演變到後來商品就等同於了價值本身。

按照經典馬克思主義學說對商品拜物的闡釋,我們必須認清商品的以下幾個特徵。首先,產品不一定都是商品。商品的屬性是在市場交換的過程中獲得的,並非與生俱來的。這就是要認清的商品拜物的第一層虛幻。其二,產品的價值不由它的使用價值決定,而是由它的交換其他商品的能力來決定。同樣,人的勞動也不是由他生產的產品的使用價值大小來決定,而是由它的交換能力來決定。其三,人的勞動也因此變為一種可以隨意買賣的商品。各種不同的勞動都可以拿到市場上來衡量,看它能換取多少物品。這樣,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就變成了物與物之間的關係。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發生了異化,這是商品拜物教給人們帶來的又一層虛幻意識,它掩蓋了商品是人生產出來的這樣一個事實。馬克思指出,商品拜物教是資本主義社會的產物。資本主義社會將具體的勞動變成了抽象的勞動,因而也把個體的人變成了抽象的「人」。在商品社會中,物具有控制人的力量,而人卻往往缺乏控制物的力量。在商品交換的過程中,人們往往忽略了一個重要的事實,那就是商品的價值是由人的勞動所賦予的,如果人不賦予物以力量,物本身是沒有任何力量的。但不幸的是在這里人的價值與物的價值被等同起來:一隻蘋果的價值和一位教師一個月的工資是可以換算、交換的,這樣人在物面前就失去了其重要的主體地位。人與人、人與自我、人與自然在商品拜物的資本主義社會中都產生了分離和異化,又由於商品拜物的虛幻色彩,許多由此導致的社會與個體的問題都被遮蔽了起來。

舉例來說,在現代社會,我們時常會發現,對幾乎所有物品,甚至是人的描述都要通過它/他/她的價格,而且似乎只有價格描述才說明問題。凡是人類能夠掌控的東西都可以用它的交換價值來衡量,最後連人類自身的價值也只能以交換價值來衡量了。簡言之,商品就是一件具有價格標籤的物品,而拜物就是給物品賦予一種靈性——這靈性就像是物品的天然屬性。兩項加的一起就是給價格一種靈性,那價格就變成是商品天然的屬性了。比如,我們讚美一隻手錶的不是它的走時準確,而是它高昂的價格;我們讚美海灘的不是它的美麗,而是它驚人的地價;我們急於送給孩子的不是他們快樂,而是昂貴的學校……馬克思在《資本論》中論商品拜物時曾經有過一段精彩的比喻:他說只有使用價值的物品是沒有什麼神奇可言的,但一旦當它變成了商品(如一張木頭桌子),它就化身為神奇空幻之物了。它不僅可以雙腳站立,而且在與其他商品的交換關係中它便會倒立而行,它的商品迷魅就會飛,會走,會倒立旋轉,猶如神靈附身的神物。

在馬克思之後,德國馬克思主義者、哲學家盧卡奇對商品拜物的概念進行了發展,進一步提出了「物化」(reification)的概念。盧卡奇在他 1932年出版的《歷史與階級意識》一書中指出:在一個被商品拜物所主宰的時代,物化是生活的所有方面無法擺脫的共同命運。資本主義是所有經濟制度中最精明和量化最精確的一種。它把人性的、流動的、漸進的、有機的和相互關聯的一切都變成互不相關的「異化了的」客體、物件和無生命的原子。在這種環境裡,時間喪失了它可變的、定性的和流動的性質,凝固成一個界限十分明確的量化連續體,裡面裝滿了可以量化的「物」…… 。盧卡奇深刻地認識到,資本主義制度的「明細化」(articulation)好像是一張巨大的清單,物、人、時、地,盡入賬中。一切的一切都可以計算清楚,但被忽略或誤解的恰恰是人或事物自身,如感情、激情和機遇等「非理性」因素。盧卡奇對資本主義社會「物化」現象和它的遮蔽性的揭示對法蘭克福學派對「 工具理性」與「單向人」的批判起到了極其重要的啟示作用。

馬克思從政治經濟學的角度對商品拜物給予了詮釋,而弗洛伊德卻是從精神分析的角度將人們對「物」的迷戀其做了另一番不同的詮釋。在他的《戀物》(Fetishism, 1927)一文中,他指出「戀物」是小男孩面對母親「被閹割」的身體時的心理轉移機制:當小男孩看到母親無陽具的身體時,他認為母親的陽具是被人切除了的,所以他也由此產生了一種焦慮,擔心自己的陽具也會一天被人切除,於是他以戀物的形式來取代了母親缺失了的陽具,將被剝奪了的陽具由物的形式來代替。這個理論在二十世紀後半葉的後現代女性主義和後殖民主義那裡得到了新的補充和發展。

首先,在後現代女性主義學者,特別是法國的後現代女性主義者露西·伊瑞格里(Luce Irigaray)那裡,對「女性商品拜物」(woman’s commodity fetishism )的研究成了商品拜物研究的又一個新維度。後現代女性主義者們不僅將她們顛覆和解構的目標鎖定在父權主義的社會結構上,更將與資本主義與父權主義的勾結(其結合物為「父權資本主義」)設定為了她們顛覆與解構的對象。伊瑞格里等女性主義學者們認為,在這樣的社會結構中,女性本身就是市場上流通的商品。和馬克思在分析產品如何變成商品一樣,她也詳細分析了女性是如何變為商品的過程:女性首先要有生兒育女、傳宗接代和從事家務及社會勞動的使用價值,這是商品最為普通的「物質形式」,然後她們還要具備一個「價值的形式」,也就是從勞動力向價值的轉換。這個轉換必須在交換過程中完成,在與其他商品的評判高低中實現。換言之,女性作為商品的價值不在她物質形式的使用價值上,而在父權交易的價值積累承載了多少男性之間交換的需求和慾望上。同樣也是由於商品拜物的虛幻性,女性對自我的認識很多時候也就是男性對女性認識的複制,而她們卻往往看不清自己轉換為商品過程中的奧秘。

從20世紀70年代末,一些後殖民理論家也注意到了商品拜物這個現象,將其挪用、改造成了後殖民理論中的一個重要概念。但與以上各種理論有所不同的是,後殖民理論家把他們的目光投向了商品拜物的「殖民凝物」(colonial fetishism)這個層面。所謂「殖民凝物」是由後殖民理論家愛德華·賽義德和霍米·巴巴所提出的,它也源於弗洛伊德的「缺失」與「閹割」情結:殖民者(西方)在面對被殖民者(東方)時,它並不是在客觀地看一個真實、多樣、並在不斷變化著的東方,它看到的是在通過攙雜了自己慾望的凝視而看到的幻想中的東方。這就是賽義德的「東方主義」所表述的要旨。弗氏「缺失」或「閹割」情結又被霍米•巴巴用在了他對殖民主義刻板化(stereotype)現象的分析中。他認為殖民者的身份是建立在對被殖民者的統治的基礎上的,因此前者對後者「既固定又不固定」的刻板化描述就是一種殖民凝物(colonial fetishism)的表現——即將對自我身份和主導地位不確定的焦慮投射到對被殖民者的迷戀上去。這實質上就是一種特殊形式的「物化」。這種殖民凝物的最好體現就是賽義德所分析的東方主義話語了,它將東方遙遠、陌生的現實用已知的知識結構去框定和描述,使之既古老又新奇、既熟悉又陌生,既遙遠又易於掌控。另一方面,被殖民者在殖民內置之後需要一種心理上的調適機制:他們在渴望成為白人卻永遠都無法實現這一終生最大願望的時候,很明顯是把白種人的膚色、種族特徵和語言(以及附加在這些特徵上的一切優越感)當作了弗氏意義上的缺失,在無法獲得它們的情況下以戀物的方式將其轉移 (displacement)、替代(substitution)。這便是法儂所說的「白面具」。

進入在20世紀80年代的信息時代之後,「商品拜物」的現象又引起了另一位法國後現代哲學家——讓·鮑德里亞(Jean Baudrillard)的注意。鮑德里亞特別研究了後現代社會媒體的商品拜物現象,並將這種現象與馬克思對的商品拜物的分析結合起來,更加深刻地揭示當代信息傳媒社會中文化商品化、符號化傾向所帶來的遮蔽作用。拿電視這種媒體與人的關係來說,本是信息接受主體的人卻逐漸變成了媒體的隸屬品。這恐怕就是傳媒的商品拜物最好的離子了。電視將不同文化、不同習俗、不同階級、不同品位的人都連接的傳媒系統中,將不同人的思想、體驗、價值認同都整合在同一頻道、同一觀念模式和同一價值認同之中。這樣,人與人、人與世界、人與自然、人與自我的關係在電視機錢全部消失了,私人空間的公有化和世界類象的家庭化進而導致了世界的一體化,同時也加劇了後現代社會中傳媒、信息工業對人們心靈的異化。鮑德里亞不僅深刻地指出了傳媒在肢解社會心理和個人心智的健全方面造成的嚴重威脅,還注意到了帶有商品拜物教特徵的商品廣告的作用。他特別研究了通過廣告出現的商品上籠罩的文化神秘色彩,發現商品極其廣告的宣傳對人的身份具有重要的建構作用。在後現代社會裡,人的身份、地位和貴賤不再像在封建社會那樣僅僅由他的出身和地位所決定,而是由他/她使用的商品的品牌和價格來決定。一個開著凱迪拉克的人被人看作高人一等,這並不是因為車本身的實用性能所致,而是因為籠罩在車上的文化象徵意義。這樣,經過以上兩個多世紀中不同哲學家們的共同努力,以各種形態出現的商品拜物教都已紛紛解密。這對我們對今天商品社會的認識無疑是一雙必不可少的「火眼金睛」。
(陸巍)

Saturday, June 11, 2011

Syrians flee as troops mass, West concern grows

Thousands of Syrians fled into Turkey fearing military assault, officials said, as the country braced for (做好準備) the prospect of more violent protests against the rule of President Al-assad, whose crackdown intensified international concerns over Syria’s handling of pro-democracy protests, inspired by uprisings across the Arab world. Turkish’s Red Crescent was setting up second camp near the border to shelter refugees fleeing from Syria, though Syria has barred most independent media from the country, making it difficult to verify(證實) accounts(描述) of the violence. World powers have shown no appetite for any Libya-style military intervention in Syria, which also has so far shrugged off(不理) sanctions(制裁) and verbal reprimands(譴責).
Mass 聚集,集中

Bin Laden's No. 2: Muslims will destroy America

Ayman al-Zawahri, al-Qaida’s longtime No. 2 and considered the network’s operational head warmed that America faces not individual terrorists or groups but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of Muslims seeking to destroy it and its allies such as Israel. Ayman al-Zawahri also heaped praise (eulogize) on Bin Laden, who was killed in May 2 raid by the U.S. SEALs in Pakistan. He has also long sought to topple many leaders of Arab world whose regimes have been toppled or shaken by popular uprisings this year like in Tunisia, Egypt, Libya, Yemen, or Syria, though militant Islam has played no role in any of them so far and activists claimed they seek civil, not religious rule. However, Al-Zawahri is a less charismatic figure believed to lack Bin Laden’s ability to bring together many nationalities and his appointment as the next al-Qaida leader could further fracture an organization that is thought to be increasingly decentralized.

Jihad=holy war

Monday, June 6, 2011

Financial protection act to become law

Legislators passed a law to regulate the selling of financial products and services, preventing consumers from losses from complicated deals that they do not fully understood. In other words, if consumers incur losses from financial transactions they do not fully understand, they will be entitled to compensate from the selling party. An arbitration committee whose rulings will be equivalent to court’s verdicts will be formed to arbitrate disputes arising from such deals. However, whether the committee could treat such issues efficiently and fairly hinges on the authority’s implementation of enforcement regulations.

German consider EU aid after cucumber slur: Spain

Since officials in the northern city of Hamburg, who initially blamed Spanish cucumbers for E. coli contamination, showed that this week they wrongly blamed Spanish produce, German has considered EU compensation for Spain after a fatal bacteria outbreak in Germany. Span’s prime minister stressed the negative consequences and serious economic damages the crisis has provoked among Spanish vegetable and fruit exporters have approximately brought about a great loss of more than 200 million euros a week as tens of thousands of produce went unsold in a Europe-wide reaction to the outbreak.

Monday, May 23, 2011

社論-明年難道只能選出跑攤立委嗎

社論-明年難道只能選出跑攤立委嗎

2011-05-23  中國時報

     當大家緊盯著兩黨總統參選人的支持度消長,另一場慘烈的廝殺卻早已悄悄開始,在朝野政黨立委黨內初選的先期戰中,現任立委成為票房毒藥,紛紛中箭落馬。儘管並非每位在初選落敗的立委都很稱職,但這種凡現任必落選的模式背後,則預告著台灣民主品質日漸惡化的趨勢。
     現任立委落選的態勢不分朝野,分別是國民黨的蔣孝嚴、朱鳳芝、鄭金玲,及民進黨李俊毅、賴坤成等。另外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李鴻源也不惜違反行政中立,為擔任立委的弟弟李鴻鈞打抱不平,他質疑國民黨初選機制荒謬,因為李鴻鈞是有論述能力的戰將,勤於問政、討論法案,對手卻只在地方跑攤、忙著攏絡樁腳,到底誰才適合擔任立委,答案很明顯。
     事實上,這不只是李鴻鈞的困境,打敗朱鳳芝的對手是現任平鎮市市長,讓李俊毅吃敗仗的是市議員,當立委選區小到就像鄉鎮市,選立委就像選里長,這時如果再碰到基層首長準備「篡位」,立委留在中央問政,簡直就是政治自殺行為。
     「白天送人上天堂,晚上送人入洞房」,大概只有中華民國的立委,是每天專跑婚喪喜慶的,選區變小後,狀況更惡化,朱鳳芝形容自己每天的行程,通常是上午七、八點就到殯儀館,碰到「好日子」,一天二、三十個行程很平常;遇到畢業典禮季節,立委更是從大學、國中小學、連幼稚園也不放過,都要去致詞;有的立委則每天要到廟宇拜拜,和信徒搏感情。
     這些純粹儀式性的活動,快成為立委的本業。尤其有了便捷的高鐵之後,立委再也不能拿國會問政作理由,所有的婚喪喜慶都躲不掉,反映在國會議程上,委員會通常只開半天,下午就休息,周一的委員會經常流會,因為立委還在選區;有的委員會召委乾脆勞師動眾、將大隊官員帶到地方開會,一兼二顧,名為開會,其實是選區服務。
     台北市的立委同樣不能免俗,過去他們還可以靠專業的立委形象取勝,現在則忙著在選區幫選民報稅、免費幫選民進行體檢、解決都更難題,立委的角色扮演,既是市議員同時也是里長,就是不像立委。畢竟,在廟堂高談國家財政問題,還是國防外交政策,完全不能吸引選票,難怪有現任立委初選落敗,反而鬆了一口氣,因為再惡質化下去,和斯文掃地也相去不遠了!
     現狀已是如此,如果未來的立委都是基層鄉鎮長出身,很可能「立委」的定義也要改寫,他們的職責不再是問政、審議法案、預算,選民服務成為主業,國會各委員會與其以內政、經濟、教育、司法來分工,還不如分成跑攤立委、拜拜立委、殯葬業立委,或是名嘴立委,專門上電視也是另類跑攤;跑基層的立委心目中要固樁的是利益型的選民,跑電視攤的則是著重深藍深綠選民,兩者本質上都是跑攤,同樣都讓國會問政文化更加沉淪。
     何以荒唐至此?民進黨政府時代,台灣不是大張旗鼓的推動國會改革,並且在民國九十四年五月十四日公投過關嗎?為何愈改愈糟?可惜的是,這一波醞釀十幾年的民氣,最後卻在民粹的風潮下,被簡化為「國會減半」,朝野政黨倉卒提出的單一選區兩票制修憲案,並未專業估量國會的運作。
     事實上,當時學者的建議是,為了國會各委員會妥善運作,不至於兩、三人就決定重大政策,國會至少要有一百五十人;同時,為了避免選區愈畫愈小、也要有足夠的專業立委,全國不分區立委至少可占半數。只是,這些比較專業的建議,卻在民粹風潮下被置之腦後。現狀是七十三位選區立委愈來愈像基層民代,而僅有的三十四位不分區立委,卻又常常成為政黨、派系的疏洪道,無能挽救低迷的國會文化。
     理論上,國會表現愈不稱職,行政權愈可能占上風,但事到如今,連行政部門也受害。當立委對開會審法案興趣缺缺,只能看那個部會首長人緣夠好,才可能請得動立委、讓法案過關時,全民其實都是受害者。很悲哀的,依照目前的選制,明年可能真的選出一輪新的跑攤立委,但這未必全是壞事,至少這是醞釀新一波國會改革能量的開始,只希望這一次不要再被民粹綁架。

轉錄:台灣新貧階級的形成與因應對策

壹、貧窮議題的轉變:從「舊貧」威脅到「新貧」風險
      自19世紀工業化以來,西方社會在工業化影響下,從農業社會轉型進入工業社會,國家所面對的社會風險,主要有三種,包括階級風險、生命週期風險與世代間風險,而三者的共同特徵為「所得不平等」,也就是貧窮議題,貧窮成為廣大受僱勞工階級的普遍處境(Esping-Andersen, 1999),但是當時國家關注的貧窮對象卻局限於少數的赤貧者,消極地藉由傳統的濟貧制度救助。至20世紀中期,西方社會進入福利國家的充份就業年代,國家藉由積極干預市場經濟來創造就業機會,促使獲得就業機會的大量勞工階級脫離貧窮處境。因此,在戰後的西方工業社會中,福利國家所關注保障的傳統貧窮對象是少數沒有就業能力的老弱殘疾等弱勢人口,也就是所謂的「舊貧」者,至於因為失業而導致的貧窮者,則只是小規模短暫性的循環性失業人口,可以藉由社會救助體制來加以協助。

      進入1980年代後,受到後工業化與全球化的影響,西方福利國家發現,充份就業不再,勞動市場出現結構性變化,失業者以及不穩定就業者大量出現,福利領受者也大幅增加,不僅造成福利國家的基礎鬆動,同時衝擊個人與家庭的安全,「新貧」風險的議題因而成為關注討論的焦點。「新貧」與「舊貧」的主要差異,根源在於勞動市場工作型態出現變遷,已經從過去穩定全時為主的工作轉變為高度不穩定且非典型的工作,再加上全球化下產業外移,導致低技術者被淘汰而成為長期失業的結構性失業者,與「舊貧」強調因為失業而導致的貧窮者只是小規模短暫性的循環性失業人口,明顯有所不同。依照Beck(2004: 232)的觀點,當代風險社會系統中的彈性多元勞動市場,形成了就業與失業風險,這是源自於勞動市場結構性變遷所形成的「勞動市場風險」(Labor market risks),充斥在生活週遭,成為當代社會生活的主要風險來源,因此當代社會的最大特徵之一,就是就業與失業風險的高度不確定性。


貳、台灣「新貧階級」的形成分析
      新貧問題不僅發生於1980年代後的歐美各個國家,1990年代後的台灣社會也開始面臨這樣的窘境。而新貧問題值得注意的特徵在於,它往往是伴隨著勞動市場變遷而衍生的大量結構性失業以及不穩定就業問題,導致勞工階級陷入遭到社會排除的困境中,進而成為社會中的「新貧階級」。具體而言,台灣「新貧階級」形成的結構性因素,可從三方面加以分析。

一、全球化下產業外移對台灣勞動市場變遷的影響

      在經濟全球化的浪潮下,產業外移對勞動市場造成的主要影響,就是「全球失業危機」現象的形成,其主因在於跨國企業在全球各地不斷地重新複製「資本撤出」,失業勞工隨之出現,對勞工權益產生重大的影響,而這正是全球化時代的主要危機之一。台灣從1987年到1995年間,政府在面對經濟全球化的發展趨勢時,開始採取經濟自由化政策,以因應外在經濟情勢的快速變化。在經濟自由化政策的變革影響下,台灣的產業資本進行跨國移動的限制逐漸減少,產業外移的趨勢日益顯著,快速地改變了台灣以傳統製造業為主的產業結構,自1980年代後期起,原先只是以技術層次較低、勞力密集為主的傳統製造業出現產業外移趨勢,但是在進入2000年之後,資訊電腦與電子科技產業也開始外移,紛紛西進至中國以及南進至東南亞地區,形成產業外移擴張的發展趨勢。

      根據主計處在2006年公布的國情統計通報資料顯示,就國內的整體製造業而言,海外生產的比例已經高達42.3%,比起2004年的28%高出14.3%,至2010年3月時,更是已經有多達50%在海外生產,顯見台灣整體製造業的產業外移趨勢嚴重。再就資訊產業來分析,台灣資訊科技產業在2006年所生產的資訊硬體產值高達730億美元,其中在台灣生產的比率已經低到只有6.8%,主要生產線多數都已經外移至中國與東南亞,海外產值中則有高達85%集中在中國。傳統製造業與電子科技業的生產線大量外移,就業機會也隨之大量減少,對勞動市場造成重大的衝擊,首當其衝的就是工廠作業人員,其次是中低階管理人員,引發嚴重的失業潮。

二、後工業化社會的勞動市場新結構

      隨著傳統製造業衰退外移,高科技業與服務業興起,台灣開始進入「後工業化社會」的勞動市場結構型態。根據主計處的調查資料,從1998年到2008年的10年間,台灣的工業部門就業人數比例,已經從40.62%下降至36.8%,農業部門更是從11.38%急速下降至5.3%,相對的,服務業部門的就業人數比例則是從47.95%快速成長為57.9%(主計處,2008)。後工業社會的勞動市場結構,代表服務業部門已經成為就業機會的主要來源,工業部門的就業機會則相對萎縮,而這種勞動市場的結構性變遷,引發了勞動市場發展上的二項問題。

      首先,第一項問題是勞動市場出現高技術與低技術人力的二元化發展傾向,使低技術勞動者面臨著高失業風險。隨著傳統製造業與科技業外移的衝擊擴大,以工廠作業人員為主的低技術勞動者面臨的勞動市場風險急遽上升,尤其是從2000年到2002年期間,承受勞動市場風險的人數大幅增加,不僅失業率從2000年的2.78%大幅上升到的2002年的5.02%,這是台灣歷史上首次出現失業率超過5%的階段,而且非自願性失業者比例,也從2000年的30.85%上升到2002年的45.41%,增加幅度高達14.56%(李健鴻,2008:118)。

      其次,第二項問題是由於服務業部門的工作機會多數集中在都市地區,農村勞動人口為尋找就業機會,而向都市地區流動,使得以農業為主的鄉村地區失業率相較偏高,進而造成都市與鄉村之間出現地方失業性質差異的結構性問題。根據調查資料,台灣在2007年11月時,暫離戶籍所在地的就業人數共計有215萬6千人,占總就業者的20.83%,就暫離戶籍所在地就業人口之居住縣市觀察,以暫居臺北市者居冠,占15.52%;其次是臺北縣,占14.49%,合計暫居臺北縣市地區之外縣市就業者高達30%;其餘依序為桃園縣8.48%、臺中市6.47%與高雄市5.60%;而暫居澎湖縣、臺東縣及嘉義市之就業人口則十分少,比率均不及1%。顯見國內就業者遷移暫居地多數是以城市區域為主,相對的,遷移到鄉村的就業人數則是十分有限(主計處,國內遷徙調查,2008)。

三、勞動市場彈性化的興起

      在勞動市場朝向後工業化發展的結構性變遷下,勞動市場彈性化發展的趨勢也日益明顯。勞動市場彈性化,往往導致從事彈性就業型態的工作者面臨勞動市場的高風險,而所謂彈性就業型態的主要特徵,可以從四個面向加以分析。首先是在「時間」層面,彈性就業型態的工作者往往未能持續穩定就業,而且彈性工作何時會中斷,並非彈性就業者自己能夠決定,而是由雇主決定,因此經常被迫面臨出現工作中斷的不穩定現象;其次是在「所得」層面,彈性就業者的收入往往低於法定的基本工資標準,使其面臨收入不足的生活難題;第三是在「社會」層面,由於就業保障制度的缺陷,國家提供給微薄就業者的協助資源有限,使得彈性就業者所能夠獲得的就業安全保障不足;第四點是在「環境」層面,彈性就業者往往處在艱苦的工作情境條件中勞動,因而遭受意外風險的可能性很高(Laparra,2004:45-46)。

      根據調查,自從2000年之後,台灣勞動市場內各種非典型工作者人數,均呈現明顯增加的發展趨勢。從表一可以得知,部份工時工作者從2001年的10萬2千人增加為2009年的36萬8千人,臨時性工作者人數則從2001年的12萬5千人增加為2009年的17萬7千人,派遣工作者人數更是上升明顯,從2002年的765,74人增加為2009年的339,027人。特別是在2008年全球金融海嘯爆發後,台灣勞動市場的非典型工作者人數增加情勢更趨明顯,其中部份工時工作者從2008年的31萬1千人快速增加為2009年的萬1千人,三個月內定期契約之臨時性工作者人數則從2008年的15萬9千人增加為2009年的17萬7千人,派遣工作者從2008年的33萬8千人增加為2009年的33萬9千人。

 
表一:台灣非典型工作者之發展趨勢(2001-2009年)
 
年份 部份工時工作者人數 部份工時工作者平均薪資(元) 三個月內定期契約之臨時性工作者人數 派遣工作者人數
2001   102,000    24,038   122,554  
2002    54,000    14,073   143,860  765,74
2003   107,000    20,736   156,657  78,000
2004    94,000    19,951   164,248 113,829
2005    70,000    19,970   170,764   129,929
2006   181,000    14,717   162,249 126,898
2007   252,327    10,802     -   -
2008   311,000    18,036   159,389 338,611
2009   368,000      -   177,973 339,027


(資料來源:部份工時工作者人數,歷年主計處人力運用調查;部份工時工作者薪資,主計處歷年受僱員工動向調查;三個月內定期契約之臨時工作者人數,主計處歷年受僱員工薪資調查;派遣工作者人數,2003勞委會民營事業雇用中高齡與派遣勞工調查,2004主計處人力派遣產業統計報告,2005勞委會民營事業雇用中高齡與派遣勞工調查,2006主計處工商及服務業普查調查;2008年及2009年之派遣人數,係以2008年及2009年之主計處人力運用調查公布之「臨時性或派遣工作人數」,扣除2008年及2009年受僱員工薪資調查公布之臨時性工作人數)



參、新貧階級形成的社會影響後果:社會階級矛盾擴大趨勢

      上述三項結構性因素,共同促使台灣的新貧階級形成,而對於台灣社會發展造成的影響,就是社會階級矛盾擴大,此種矛盾可以從「所得不平等惡化」以及「低收入家庭激增」二項發展趨勢指標來分析。將台灣社會的所得結構區分為五等級時,前20%所得者與最後20%所得者的所得差距倍數,從2000年的5.55倍擴增到2002年6.16倍。此外,更不利的現象是,從下表可以看到,台灣在2000年至2002年之間,歷經歷史上第二波失業潮時,所得分配朝向不平等發展的同時,台灣的就業成長率卻是朝向明顯衰退的相反路徑發展,形成「所得不平等」與「就業機會成長」二者之間的「負向交換」(negative trade-off)現象,代表台灣的工作者一方面所得減少,同時就業機會下降。

 
表二:台灣「所得不平等」與「就業機會成長」變化情形
 
年份 所得差距 就業成長率 勞動參與率
2000   5.55      1.32     57.51
2001   6.39     -0.77     56.84
2002   6.16      0.58     57.31
2003   6.07      0.90     57.13
2004 6.03      2.17     57.79
2005   6.04      1.60     57.72
2006   6.01      1.46     57.72
2007   5.98      1.80     58.25
2008   6.05      1.05     58.28


(資料來源:所得差距數據,引自主計處歷年家戶收支調查報告;薪資成長率,引自主計處歷年國民所得統計年報調查報告;就業成長率與勞動參與率數據,引自主計處歷年人力運用調查報告)

      此外,低收入家庭激增也顯示出社會階級矛盾擴大的不利後果。依內政部統計,2009年第4季落在貧窮線以下的家庭戶數達10萬5千餘戶,創下歷年新高,低收入家庭比87年整整增加了1倍,戶內的人口首度升逾25萬人,達25萬6千多人,也是史上新高。顯示台灣家庭所得兩極化問題,非常嚴重,台灣民眾需要的是長期的工作而不是臨時性工作,在目前市場釋出的臨時性工作愈來愈多下,這些人雖有工作,卻愈來愈貧窮,這由去年第4季景氣回升,但貧窮的家庭卻比第1季增加1萬2千戶即可明白。2009年第4季落在貧窮線以下的10萬5千多戶,其中屬於「全家均無工作的最窮家庭」有4千2百戶,「平均每人收入不到最低生活費的2/3的次窮家庭」有2萬3千多戶,「平均每人收入低於最低生活費,落在貧窮線邊緣家庭」有7萬7千多戶。若與去年第1季相比,前兩款變化不大,以第3款增加1萬多戶,最為顯著。


肆、台灣「新貧階級」的主要人口群特徵

      台灣「新貧階級」的主要人口群,包括多數從事非典型工作的「工作貧窮者」(Working Poor)、以及結構性失業下的「長期失業者」,以下分別說明其特徵與問題。首先,「工作貧窮者」的成立要件是由「工作」與「貧窮」二部份共同構成的,「工作」的界定著重在「個人」層次的工作投入情形,先進國家的認定方式與標準有所不同,例如美國、加拿大、法國是以累計一年內工作時間達到法定的標準週作為認定方式,而英國、澳洲則是以工作收入達到法定薪資水準作為認定方式;至於「貧窮」的界定,則是著重在「群體」層次的家戶貧窮情形;因此綜合而言,所謂「工作貧窮」的定義是指:家戶成員中至少一人有工作,其工作時間或薪資收入達到一定基本水準以上,且所屬家戶的總收入低於法定貧窮線的工作者。要界定工作貧窮者之前,必須先清楚區分「工作貧窮者」與「低薪工作者」(Low Paid Workers)在界定特徵上的差異,當一位工作者的個人收入低於基本工資,但是其配偶的年收入卻高出最低工資甚多,則其家戶總收入將很可能高於貧窮線,因而此人雖然可稱為低薪工作者,但卻不能稱為工作貧窮者,因為其家戶經濟未達到貧窮線以下。在研究調查資料中,往往可以發現許多低薪工作者並不是工作貧窮者,也就是「個人低薪」與「家戶貧窮」之間僅存在著局部的關聯,以台灣在2004年完成的 「華人家庭動態資料庫」調查資料為例,在低薪工作者中,所屬家戶貧窮者僅有49.4%,未達半數(羅婉云,2007)。

      當工作貧窮者所屬的家戶總收入低於貧窮線時,代表其家戶成員的就業狀態有幾種可能,一是全部成員失業無收入、使家戶總收入低於貧窮線,二是部份成員失業無收入、而部份成員雖就業但是總收入低於貧窮線,三是家戶成員均未失業、但是工作收入均甚低、而使總收入低於貧窮線。第一種全部失業的情形顯然是最為弱勢,其家戶成員的生活已陷入困境,是必須獲得政府協助的優先對象;而在第二種與第三種情形中,其就業中的家戶成員總收入若要低於貧窮線,則其工作型態有二種可能,一種可能是就業中的全部家戶成員從事非典型工作,另一種可能是就業中的家戶成員從事非典型工作型態所佔比例較高,從事典型工作型態的比例應較低,因為一般而言,從事典型工作所能獲得的收入與保障均較非典型工作為佳。

      第二,在長期失業者部份,過去10年來,台灣的長期失業問題日益嚴重,逐漸形成長期失業危機。台灣長期失業者(失業超過一年以上者)的結構性資料,則可以從主計處的歷年調查統計資料獲得瞭解。從長期失業人數來看,根據主計處的調查指出,2002年7月首次站上10萬人大關,隨後18個月內有連續16個月超過10萬人,並且逐月走高,於2003年12月創下11萬6千人的史上最高紀錄,而2003年是台灣長期失業者最多的一年,當年是從2002年底的99,923人增加為2003年底的104,506人,一年之內增加了4,583人;但是2008年時,台灣的長期失業者卻已經從1月份的61,000人增加為12月份的84,000人,在一年內增加了23,000人之多,可見2008年的增加速度,已經明顯超越2003年長期失業高峰期的增加速度,成為台灣歷史上長期失業者增加速度最快的一年。而2008年長期失業者人數增加最快的時段,則是從10月的70,000人至11月的81,00人,在一個月內增加了11,000人,明顯是受到全球經濟危機影響所致,長期失業者人數也從2008年9月的6萬6千人快速增加為2009年3月的9萬8千人,至2009年6月時,台灣的長期失業人數再度站上10萬人的大關,創下民國2004年2月以來的新高,2009年8月更已達到10萬5千人。

      台灣再度出現長期失業者快速攀升的現象,令人憂心。從年齡指標來觀察長期失業者的分布,可以發現15-24歲的青少年長期失業者逐年攀升,從2002年的14.10%增加為2006年的17.65%,顯示青少年的長期失業問題日趨惡化;若是配合教育程度別來分析,則2006年顯然是關鍵性分水嶺,因為在2006年之前,長期失業者均以高中職程度佔多數,但是2006年時改以大專程度者佔36.65%最多;至2009年8月份時,台灣的長期失業人口中,30歲以下者高達34.2%,同時有30%以上具有大學以上學歷,顯見台灣的長期失業問題,不能再從「中高齡無技術勞動者相對缺乏就業競爭力」的傳統觀點可以解釋(主計處,2009年8月)。由上述資料顯示,台灣的長期失業問題,已出現朝向青年化與高學歷化擴大發展的趨勢,台灣社會與政府必需更加關注長期失業者的問題,制定有效縮短貧富差距的對策處理長期失業問題的就業政策。


伍、縮短貧富差距的對策:以新貧問題為焦點

      縮短貧富差距的對策,整體而言,因應處理新貧的對策,在工作貧窮者部份,討論焦點可分為二部份,一是處理工作貧窮者所屬家戶的總收入低於貧窮線問題,二是處理工作貧窮者從事非典型工作時面臨的高風險問題,以下分別就目前台灣的現況與問題說明之。

一、修正社會救助法,放寬貧窮線認定標準

      修正社會救助法的政策爭議,集中於討論「如何設定貧窮線的認定標準」,就台灣的現況來看,在2005年修正社會救助法之前,判斷低收入戶的主要認定標準依據是家庭總收入,先取得低收入戶資格後,再視收入、動產、不動產的多寡加以分級認定,給予不同的協助;但是在2005年台灣修正社會救助法之後,轉而將家庭收入、動產、不動產三項標準「三合一」來認定低收入戶資格。實施後發現,三合一認定標準的優點在於減少了「假貧戶」的數目,集中有限資源救助真正的低收入戶,但是卻產生了「認定門檻嚴格化」的新問題,包括「未實際共同生活的直系血親卻列計其動產與不動產而影響申請人之低收入戶資格」、「申請人均無收入與動產卻因不動產超過而不符低收入戶資格」、「新移民配偶之境外直系血親財產查證不易而影響申請人之低收入戶資格」等具體問題,導致真正需要協助的貧窮者卻淪入「制度性排除」的困境。有鑒於從2008年至2009年的1年間,已出現新增低收入戶是以「落在貧窮線邊緣內家庭」增加最多的現象,可見必定有相當數量因為上述問題而成為「落在貧窮線邊緣外」的家庭,若不能即時解決,將成為社會隱憂,因此解決之道在於必需修正社會救助法,放寬對於上述問題的貧窮線認定標準,使真正需要協助的貧窮線邊緣家庭貧窮者能夠納入社會救助範圍內。

二、加強對於各類非典型工作者的勞動安全保障

      至於新貧問題部份,首先在「工作貧窮」問題方面,為了實踐馬英九提出的「468方案-勞動所得租稅補貼制度」政見,亦即EITC(Earned Income Tax Credit),這項政見宣稱採取「負所得稅」(Negative Income Tax)的政策概念,能夠協助低所得的工作貧窮(Working Poor)家庭,尤其是必須撫養小孩的低所得家庭「脫離貧窮」。因此行政院就在2008年9月份開始實施為期12個月的「照顧近貧-工作所得補助方案」,但是卻在實施一年後就被迫停止,究其原因,除了辨識工作貧窮者執行方法不佳的技術性因素之外,主因在於實施EITC時引發了非預期性負面效應的政策性因素。

      第一項負面效應是既然工作貧窮者從事非典型工作時,會面臨未能持續穩定就業的工作中斷風險,那麼EITC以「工作福利」原則促使個人回到市場內就業,並且必須維持在就業狀態下才能領取補助的作法,顯然就是一種不切實際的要求,因為工作貧窮者在從事非典型工作時,何時工作會中斷,並非自己能夠決定,而是由雇主決定,當工作中斷後過渡到下一份工作的期間究竟有多久,也不是工作貧窮者能夠確知,如此一來,工作貧窮者的工作中斷無收入,又無法獲得補助,豈非是双重打擊?EITC產生的實際政策成效,豈非只能侷限在部份時間而難以持續?或有論者認為,工作中斷不是關鍵,只要工作貧窮者在工作中斷後能夠再度就業,賺取的收入就能夠重新納入年度收入的計算範圍,最後的年度總收入低於門檻即可獲得補助,但是許多研究卻顯示,非典型工作者重回職場的就業型態,多數仍是非典型工作,如此一來,EITC就會產生出「強化工作貧窮者陷入非典型僱用型態」的非預期性後果,進而使工作貧窮者很可能淪為「長期貧窮」的處境,而非原本的「脫貧」目標。

      第二項負面效應是既然工作貧窮者從事非典型工作時,會面臨個人收入低於法定基本工資標準的低薪風險,則政府在實施EITC時,所設定的稅額與補助標準與基本工資之間的連動關係議題,便必須慎重考量。依照EITC的設計原則,只要達到稅額與補助門檻就可以獲得政府提供的補貼,但是倘若稅額與補助門檻低於法定基本工資標準,則將很可能促使雇主在雇用工作貧窮者從事非典型工作時,向下修正薪資水準,最後使勞動市場的整體實際薪資水準下降,並導致EITC制度成為雇主施行彈性化薪資的藉口,因為政府提供的補助金額將成為薪資差額,降低勞動市場的實際薪資水準;相對的,倘若稅額與補助門檻高於法定基本工資,則將很可能產生取代基本工資的效應,由於台灣的基本工資與多項社會保險之法定投保最低門檻聯結,因此一旦基本工資受到EITC取代,將連帶牽動現行多項社會安全制度的體系運作,使得問題治絲益棻。

      因此,要想因應工作貧窮問題,「負所得稅」政策是難以有效解決的。根本之道在於正視經濟全球化與勞動市場彈性化趨勢對台灣勞動市場造成的衝擊,已經導致台灣有愈來愈多的從事非典型工作的工作貧窮者正面臨著勞動市場風險升高的困境,因此因應解決工作貧窮者問題的關鍵在於從保障從事非典型工作者的勞動權益切入,具體而言,就是必須在「放寬低收入戶的貧窮線認定標準」基礎上,加強對於各類非典型工作者的勞動安全保障,將部份工時工作與定期契約工作以外的其他各種非典型工作者(如派遣工作者、隨傳隨到工作者),也能納入勞基法規範的保護範圍內,並且落實勞動法令執行,具體措施包括下列數項:

     (1)部份工時勞工的勞健保投保薪資依照實際薪資投保

      面對部份工時勞工日益增加但薪資所得卻相對減少的趨勢,為減輕部份工時勞工的投保負擔,政府應改變目前設定部份工時勞工最低投保薪資標準的作法,改採依照部份工時勞工的實際薪資收入做為勞健保之投保薪資,如此才能擴大部份工時勞工加入勞健保的比例,真正強化對於部份工時勞工的勞動安全保障範圍,嘉惠部份工時勞工。

     (2)明確規範派遣公司與要派公司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

      目前對於派遣公司與要派公司之間的權利義務,在現行勞基法中缺乏明確的法令規範,導致派遣工作者的基本權益受損,因此在派遣工作者人數日益增加趨勢下,實有必要明確規範派遣公司與要派公司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以及各自對於派遣工作者應負起的責任,包括:立法原則應是「禁止登錄型派遣」、採取「正面表列許可行業」模式、訂立要派公司可使用派遣勞工之上限、派遣公司可收取管理費用之上限、規範職業災害意外發生時派遣公司與要派公司之僱主各自應負責任、規範簽訂三方勞動契約之合法內容與不當事項。

      (3)落實對於僱用定期契約工作者與部份工時工作之公司的勞動檢查

      有鑑於目前52.2%的部份工時勞工,僱主未與其簽立勞動契約,以及定期契約工作「非定期化」問題依然盛行,損及勞工權益,因此中央政府除強化自身對於安全衛生的勞動檢查之外,還應加強補助地方政府之勞動檢查人力與經費,具體查察非典型工作之勞動契約與時薪是否符合勞基法、訂立降低違法勞動契約比例之工作績效目標,以有效提高對於勞動條件之勞動檢查工作。

      (4)加強提供對於非典型工作者的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

      目前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與職業訓練機構,基於零拒絕原則,雖然對於非典型工作者並未排除,但是在實務上卻是以典型全職工作者為主要服務對象,因而並未顧及非典型工作者的不同處境,採取特別措施加以協助,導致提供之協助事倍功半,例如就業服務機構提供各類非典型工作機會進行就業媒合,並未告知失業者可能問題與相關權益規範,職訓機構與企業合作進行就業訓練時,企業若提供非典型工作機會,職訓機構通常也不會告知參訓者權益問題,更遑論特別補助企業為非典型工作者辦理在職訓練。因此,未來政府應該擴大就業服務、職業訓練、僱用獎助等積極勞動市場政策支出,特別加強對於非典型工作者的安全保障,如此才是顧及勞工安全需求,真正適合台灣的勞動政策變革思惟方向。

三、建立長期失業者的失業救助制度以及就業途徑

      在「長期失業」問題方面,雖然2009年5月後已經修法將「長期失業者」納入就業服務法第24條,使其能夠獲得就業安全網的初步保障,但是具體的就業政策方案卻仍未見政府提出。有鑒於長期失業者再就業時面臨特別的困難,因此必需提供加強協助,以下分述之。

      (1)首要之務是建立「失業救助」制度

      由於目前就業保險制度提供的失業給付期限最長只有6個月,對於已經領完失業給付卻依然失業的長期失業者而言,並不符合其實際困境,因此有必要仿效其它先進國家,建立失業救助制度,也就是針對已領完失業給付者經過專業就業諮詢評估,確認仍然不具備立即之就業能力者,應提供失業救助金,並且在領取期間,應該配合建構長期失業者的「就業途徑」,以協助長期失業者能夠從救助體系重返勞動市場再就業,提供長期失業者的工作信心與動力,包括技能評估、個別的尋職協助、促使尋職者工作的財務誘因、訓練資訊、尋職者工作經驗與態度的傳授諮詢,具體措施包括下列項目:

     (2)長期失業者個人加強協助方案
       
      就業諮商人員應針對長期失業者,加強長期失業者對於勞動市場的瞭解,提供長期失業者正確的勞動市場就業資訊,建立適應勞動市場實況的薪資期望;並提供個人化的就業諮商,依照長期失業者的個別情形,擬定適合不同長期失業者的就業生涯計劃,如參與就業訓練、推介服務、公共就業機會,並需考量其健康、交通、住宅等需求,提供相關的個人化協助。

     (3)長期失業者公共就業計劃

      針對符合最低收入標準者、且接受政府補助的經濟收入弱勢長期失業者,由於經濟弱勢需加以協助,因此有必要提供公共工作機會,協助發展。為擴大長期失業者在勞動市場的就業空間,藉由「長期失業公共就業計劃」,由政府提供短期的工作機會,以維持長期失業者與勞動市場的接觸,避免疏離。發展「長期失業者整合性工作據點」,僱用經濟弱勢的長期失業者。

     (4)長期失業者就業行動整合方案

      由政府提供補助,將企業與民間協會團體整合納入,以僱用長期失業者,藉由「再技能化」(re-skilling)與「再整合化」(re-integrating)的方式,強化長期失業者的就業能力與尋職能力,建構形成長期失業者的就業整合體系,包括「專業整合企業」(professional integration company)、「中介性就業協會」(imtermediary employment association)等二種型態,以「訓用合一模式」,由企業訓練並僱用長期失業者。

作者李健鴻為文化大學勞工關係系助理教授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智庫之立場)